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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(1 / 2)

“现在想来,她说的一石二鸟之计,就是下毒诬陷之计,一则,毒死小秦氏两个孙子,二则,构陷顾侯杀人,三则,让余嫣红背夫偷汉的丑闻搞垮余家。”

说完证词,盛明兰一直悬着的心才落地,余嫣然、余阁老和红绡他们都不打紧,但曼娘却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不稳定因素,她已经抱了玉石俱焚的想法,横竖余方氏已经死无对证,万一那曼娘过堂之时,突生歹意,编造些“余方氏找过我,她说顾侯教唆她杀人”之类的谎话,顾侯就完了。

幸好自己先下手为强,让蓉姐去了一趟牢房。

这次,她又赌成功了。

“余方氏知不知道你与余嫣红之死有关。”包大人问道。

“不知。我杀了她女儿,怕她让我偿命。”

包大人又问道:“那你为何又要让方氏父女带你上京自首。”

“因为我儿子死了。”说到“儿子”二字,曼娘的声音有些颤抖,“儿子死后,我疯了,疯的这段日子里,我信了天道好轮回,信了阴司报应,是我害死人命,才报应到我儿子头上,但是我不能随随便便死了,我必须死在公堂的铡刀之下,才能赎了我的罪。”

说完,转身面向方氏父女跪下,重重磕了一个头,“我欠方小荷一条命。”

然后,又面向余阁老跪下,重重磕了一个头,“我欠余嫣红一条命。”

最后,跪向包大人,郑重地磕了一个头:“杀人偿命,求包大人赐死。”

在场之人无不动容,感慨曼娘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

明兰悄悄在顾廷烨耳边,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吐槽道:不愧是戏班子出身的,真会演。难怪当年你被这招骗了。

顾廷烨的脸顿时羞红,趁着旁人不注意,狠狠掐了明兰大腿一把。

案子审到这里,真相已了,包大人当即审判。

朱曼娘恐吓威胁,欺诈蒙骗,害死两条人命,但并未直接杀人,判流放三千里,永不回京。

燕诚销毁口供,篡改卷宗,胡乱判案,判革职,贬为庶民。

余阁老包庇人犯,徇私枉法,徒三年。

顾廷烨治家不严,包庇人犯,但并非主谋,判罚俸三年。

判罚皆按宋律,公正严明,堂下众人皆表示认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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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生还(知否x包青天)一、残荷怨 9 漕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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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已了,余家牺牲自己,帮了侯府大忙,顾廷烨夫妇对余家感恩戴德,于是请余家人到府上吃一顿家宴。席间有一道清炒小白菜,是嫣然姐姐从小爱吃的,明兰特意嘱咐厨子做得又脆又爽,余嫣然赞不绝口。

一个奇怪的念头却突然爬上明兰心头,明兰想起了她的那个时代,有一桩著名的案子——杨乃武与小白菜,慈禧就是借这个案子除掉了一百多位官员。这些年来,盛家、顾家、张家、沈家等新旧势力通过联姻、结拜、交友,结成了盘根错节,牢不可破的联盟,势必成为某些不得志小人的眼中钉肉中刺,如果这桩案子背后,是有人想借机打击顾家呢……如果真是如此,方小荷案,或许只是个开始。

余阁老在朝堂经营多年,德高望重,虽已致仕,但在门生旧故那里还很能说得上话,但经此一案,竟变成了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罪臣。

下一个,会是谁呢?

漕帮出事了。

自包拯接下方小荷案,包拯的恩师王丞相便十分关注此案。

王丞相了解了案子后认为,即使青县的恶徒欺侮了方小荷,逼死人命,也应报官过堂,由官府处置。若是人人都像漕帮一样,随便私刑杀人,那朝廷的法度何在?这些江湖人士目无法纪,杀人灭口,欺骗官府。若不严加惩处,杀鸡儆猴,只怕日后民间私刑四起,视官府如无物,使法律形同虚设,令江山社稷危矣。因此特地上书,奏请皇上严查漕帮,以儆效尤。

皇帝看了王丞相的奏折,深以为然。几个□□妇女的恶徒固然可恶,,但江湖人士耍弄官府,更是朝廷的隐患。

因包拯正忙于顾廷烨案,无暇分身,于是皇帝任命了王丞相举荐的一名王氏子弟作为钦差大臣,彻查漕帮杀人案。

王大人虽然年轻,但精明干练,明察秋毫,很快查出了凶手身份。

主犯石铿一口咬定此事与顾廷烨无关,是他堂堂血性男儿,看不过恶徒□□民女,因此与漕帮兄弟共同谋划了杀人之计。

而把方元棠带去绵州,怂恿方元棠杀人一事,也是石铿一人策划,顾廷烨毫不知情。

其余人的口供也与石铿分毫不差。再也审不出其他说法。

王大人遂根据口供作出判决,

主犯石铿并谢昂和贾童两个帮凶,斩立决。车三娘虽未动手,但参与谋划,判流放。其余在场却知情不报、帮作伪证的漕帮众人,判仗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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